关于公布执行山西省体外诊断试剂第二批
限价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公立医院体外诊断试剂实行限价采购的通知》(晋卫药政发[2016]5号)要求,现将山西省体外诊断试剂第二批限价采购目录公布执行。本目录将根据实际采购供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至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电话:0351-7596335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6月30日